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