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维剑)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夏维剑本人作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履职,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
6 | 1 | 5 | 0 | 0 | 否 |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赞成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2次。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的作用。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会、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对上述相关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查了拟选举的董事会成员及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公司2022年度发展战略规划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01月04日 | 董事长辞职 | 同意 |
2022年01月11日 | 1、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撤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 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 | 同意 |
时间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01月27日 | 2、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同意 |
2022年04月27日 |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事前认可 |
2022年04月27日 | 2、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利润分配预案 4、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7、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8、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9、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10、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 同意 |
2022年08月24日 | 2、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 同意 |
2022年12月23日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同意 |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性进行监督。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管的履职情
况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事项
任职以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夏维剑电子邮箱:xlaw@163.com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因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3年1月1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以来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向好发展,事业蒸蒸日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维剑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