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讨论,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担保决策程序,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跃明、张正勇、钱世云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