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交易过户暨股份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交易过户暨股份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第一大股东)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金财”),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导致其2022年3月9日质押的公司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划转14,407,258股公司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划转股份的情况
2021年2月9日,东润金财与上海湾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发展”)签订了《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东润金财将其所持公司89,218,19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作价68,698.007万元转让给湾区发展。2021年12月22日,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湾区发展与东润金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东润金财向湾区发展或湾区发展指定的第三方返还股份转让款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66、2022-003)。
2022年2月28日,福寿园(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寿园投资”)与湾区发展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福寿园投资受让湾区发展在金财互联项目中的全部债权及其附随的全部从权利。2022年3月9日,东润金财向福寿园投资质押了公司股份4,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上述质押于2023年3月21日进行了质押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3-007)。
因东润金财未能按照与福寿园投资签署的相关协议偿还相关债务本金及利息共计1.1481亿元人民币,福寿园投资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近期,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润金财上述涉及的14,407,258股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划转后,东润金财持有公司股份90,374,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其中质押股份数为27,192,742股。
二、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东润金财被动变动14,407,258股公司股份,股份变动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东路南侧、大丰路西侧8幢207-2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月至今 | ||||
股票简称 | 金财互联 | 股票代码 | 00253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14,407,258 | 1.85 | |||
合 计 | 14,407,258 | 1.8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司法划转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4,781,718 | 13.45 | 90,374,460 | 11.60 |
朱文明 | 50,562,282 | 6.49 | 50,562,282 | 6.49 |
合计持有股份 | 155,344,000 | 19.94 | 140,936,742 | 18.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7,422,289 | 15.07 | 103,015,031 | 13.2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921,711 | 4.87 | 37,921,711 | 4.87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股份变动为被动变动股份,不涉及承诺事项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润金财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第一大股东),本次司法划转事项导致东润金财被动变动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的控制权状态,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变动后,福寿园投资未来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苏09执438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