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630,40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12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02,509,062股变更为1,796,878,658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08月18日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05月0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05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5月25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8)。
截至2020年05月22日,本次回购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司股票5,630,404股,约占该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2%,实际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89,026.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5.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1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5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同意将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账户的5,630,404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0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02,509,062股变1,796,878,658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股)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12,534 | 0.56% | - | 10,012,534 | 0.5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92,496,528 | 99.44% | 5,630,404 | 1,786,866,124 | 99.44% |
总股本 | 1,802,509,062 | 100% | - | 1,796,878,658 | 100% |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于2023年08月0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目前债权人申报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继续接受债权人的申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六、备案文件
1、注销股份结果报表。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