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宝山)

查股网  2025-04-25  天顺风能(002531)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宝山)

作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宝山先生,1953年出生,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可再生能源研究规划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曾任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农业部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科技部高新司副处长、处级调研员、副巡视员等职位。现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顾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40400
股东大会10100

本人对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了2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资子公司北京开发增资扩股及终止GDR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4年度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北京开发增资扩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的做出了决策。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024年度,未发生需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行使特别职权。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以出席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的形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互动。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

董事会事务中,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立体多元、多部门联合协作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公司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我们沟通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充分保证了独董的知情权,为独董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1个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予以肯定。

(三)聘请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宝山2025年0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