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超林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曾超林 | 是 | 8,847.00 | 29.29% | 1.90% | 2023/10/13 | 2024/9/4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
合计 | -- | 8,847.00 | 29.29% | 1.90% | -- | --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超林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曾超林 | 是 | 8,833.00 | 29.24% | 1.90% | 否 | 否 | 2024/9/3 | 2025/2/1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自身融资需求 |
合计 | -- | 8,833.00 | 29.24% | 1.90% | -- | -- | -- | -- | -- | -- |
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91,317.54 | 19.63% | 41,251.10 | 21.11% | 8.87% | 0 | 0.00% | 0 | 0.00%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4,535.80 | 7.42% | 8,251.00 | 4.22% | 1.77% | 0 | 0.00% | 0 | 0.00% |
曾超懿 | 39,377.84 | 8.46% | 17,941.50 | 9.18% | 3.86% | 0 | 0.00% | 0 | 0.00% |
曾超林 | 30,206.16 | 6.49% | 14,533.00 | 7.44% | 3.12%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195,437.33 | 42.00% | 81,976.60 | 41.95% | 17.62% | 0 | 0.00% | 0 | 0.00%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曾超林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