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232,651,4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1228%,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5.042750%)的股东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融致诚柒号”)计划在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23%,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0.00124%)。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致诚柒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融致诚柒号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致诚柒号持有公司股份232,651,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1228%,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5.0427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股) | 拟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 |
华融致诚柒号(深圳)投资合伙 | 不超过57,200股 |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0123% | 集中竞价 | 2024/10/31~2025/1/30 | 按市场价格 | 重组上市 | 自身经营需要 |
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 | 时获得 |
(二)承诺履行情况
华融致诚柒号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华融致诚柒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华融致诚柒号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华融致诚柒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华融致诚柒号《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