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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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81号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洁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西子洁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西子洁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西子洁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西子洁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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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西子洁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子洁能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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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471,698.11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9,528,301.89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226,538.7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301,763.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0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9,630.1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728.8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1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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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补充流动资金 | B3 | 8,00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337.7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336.62 | |
补充流动资金 | C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2,066.6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440.34 | |
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8,0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75,003.8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5,003.85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子洁能于2021年12月3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19015401040031638 | 7,914,7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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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公司杭州新城支行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 | 19015401040031646 | 307,450,103.29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19281511 | 434,673,685.24 | |
合计 | 750,038,491.4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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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9,630.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37.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066.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注]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80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 | 否 | 103,000.00 | 101,630.18 | 16,337.78 | 32,066.67 | 31.55 | 2024年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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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111,000.00 | 109,630.18 | 16,337.78 | 40,066.6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度,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3,226,538.76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6,252,938.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本所审计,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97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投资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