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5月3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568,146股已于2023年5月3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2.78%。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四批次解锁,各批次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每批次解锁股份数均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锁批次 | 业绩考核目标A | 业绩考核目标B |
解锁比例100% | 解锁比例80% | |
考核基准年度 | 以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 | |
第一个解锁期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79号),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81,853.92元,较2022年度下降73.23%。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二)后续安排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收回未解锁部分对应的相关权益,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管理委员会有权决策相关权益的合规处置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出售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