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因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新城有机更新”项目建设需要,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拟对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洁能”)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工锅”)座落于杭州市良渚街道良运街123号、129号的部分土地、房屋、附属物实施搬迁,合法占有的土地面积总计43,703.8平方米,总计补偿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74,100,049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尚待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签署正式协议,搬迁腾空交付并办理相关注销及权证变更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搬迁事项概述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办事处发布的《企业征迁通知书》,因“良渚新城有机更新”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列入“良渚街道征迁计划”。现良渚街道拟对杭锅工锅坐落于杭州市良渚街道良运街123号、129号的部分土地、房屋、附属物实施搬迁,合法占有的土地面积总计43,703.8平方米,总计补偿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74,100,049元。本次搬迁补偿金额依据杭余规划资源(2023)12 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国有土地上企业货币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
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控股子公司杭锅工锅拟与良渚街道办事处签署《余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搬迁及补偿协议书相关内容
1、 协议主体
甲方(补偿部门):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乙方: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2、搬迁范围及补偿金额
杭锅工锅座落在良渚街道良运街123号、129号的部分房屋,合法占有的土地43,703.8平方米。上述土地、房屋、附属物搬迁,良渚街道补偿杭锅工锅的金额为274,100,049元人民币。
本次标的地块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补偿金额及支付时间
协议书签订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补偿款的 60 %;房屋完全腾空并经甲方验收且产权证件移交甲方后,甲方支付乙方总补偿款的30 %;乙方移交的相关产权证件注销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补偿款。
4、房屋搬迁
乙方根据协议书约定房屋搬迁腾空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三、本次搬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涉及的土地、房屋为子公司自用厂房及其他对外临时出租使用,子公司有足够的场地及时间实施平稳搬迁,且已提前对相关事项进行妥善安排。本次搬迁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搬迁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将对公司未来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正面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若本次搬迁顺利实施,预计公司净利润将增加人民币约1.3亿元,具体金额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待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签署正式协议,并办理相关注销及权证变更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