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编号:2026-010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3 月17 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毛一恺先生、刘淑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与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毛一恺先生、刘淑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简历:
毛一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生,研究生学历,浙江大 学工学硕士,副高级工程师。2010 年7 月进入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原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设计工程师、综合设计处处长,现 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董事长助理兼设计处处长、产 品研发处处长。毛一恺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42.75万份(对 应股份数50,000 股,未解锁),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4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 助理会计师。2004 年7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财政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 位。2004 年7 月毕业后加入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锅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办秘书、市场部销售员、财务部资金专员、财务 经理、高级财务经理、副处长、高级资金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公司财经管 理部副部长。刘淑华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19.2375万份(对 应股份数22,500 股,未解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