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重: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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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4813号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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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鸿飞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警锐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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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截至2015年6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542,1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初始存放情况
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5年7月8日分别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中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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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签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初始存款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银行名称 | 存款金额(元) | 专用账户账号 | 资金分类 |
1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 987,547,834.00 | 7012112001010000363 | 油气田工程技术 服务项目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 101,910,000.00 | 41001540210050213472 |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 |
合计 | 1,089,457,834.00 |
(三)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5,003.2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08,945.78万元的4.59%。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募集资金总额: | 111,300.00 | |
减:承销费: | 2,326.00 | |
减:其他发行费用 | 28.22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8,945.78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9,953.26 | 注② |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5,207.13 | |
减: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99,762.26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5,003.22 | 注①包含专户产生的利息 |
注:①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中有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1,007.48万元,系2018年7月公司转让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资金支出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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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等批准,同时由专人与保荐机构、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199.0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存款金额(元) | 专项账户账号 | 资金分类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 29,270.44 | 41001540210050213472 |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 | - | 41050160618100000026 |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 | 2,928.60 | 41050160615700000256 | 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 |
合 计 | 32,199.04 |
注:2016年4月1日和2016年7月5日,公司分别公告了关于注销中原银行(原油气田项目)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商业保理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5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因公司管理链条较长,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便利服务,不利于更好的贴近市场和客户。决定将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可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最大效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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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 98,754.78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了 “盈信商业保理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账号为696370664。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51,000万元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2,007.48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0月,公司已累计收到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020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33,845.5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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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各新设 1 个募集资金专户,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41050160618100000026、41050160615700000256,并由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林州支行专户余额为2.93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专户余额为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专户余额为0.29万元,专户的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之前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开设的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专用账户(7012112001010000363)已于2016年3月23日注销。开设的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单支行696370664专用账户已于2016年6月30日注销。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募集资金超出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出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
6、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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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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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8,945.78 | 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33.2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636.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3,607.7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2.6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 | 否 | 10,191.00 | 10,191.00 | 0.00 | 5,207.13 | 51.1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191.00 | 10,191.00 | 0.00 | 5,207.13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00 | 99,762.26① | 4,433.23 | 53,429.15 | 53.56% | ||||
合 计 | 101,191 | 109,953.26 | 4,433.23 | 58,636.28 | 53.3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工业机器人项目因前期研发和车间翻建,影响了项目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一、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终止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原因 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全球大宗商品需求量的下降,国际油价由2014年的115美元/桶下跌至募投项目更改时的40美元/桶,受国际油价大幅走低和产能过剩的双重影响,全球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大幅减少,油气田服务行业盈利能力下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2)终止原募投商业保理项目的原因 为进入推进公司“能源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和军民融合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资源提升直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 终止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原因 为进一步加快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安排 (1)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98,754.78万元(未含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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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投资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利息支出,公司将转让商业保理项目的转让款52,007.48万元(未含利息收入)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为合理的分配资源,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缓解公司短期流动压力,公司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33,845.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用于投资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利息支出,公司将转让商业保理项目的转让款52,007.48万元(未含利息收入)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为合理的分配资源,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缓解公司短期流动压力,公司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33,845.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原《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98,754.78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1月5日,公司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的51,000万元出资到位,并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北京负责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5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因公司管理链条较长,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便利服务,不利于更好的贴近市场和客户。决定将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可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最大效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原《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98,754.78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此次项目变更及总投资调整后,募集资金中的51,000万元将作为公司实施“商业保理项目”的出资款,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也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年7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2,007.48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33,845.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次项目变更及总投资调整后,募集资金中的10,191万元是公司实施“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的投资款,募集资金中的99,762.26万元及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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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也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也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7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003.22万元,其中5,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22万元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机器人项目暂停建设。 |
① 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99,762.26万元包括2015年11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47,754.78万元、2018年7月变更非公
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18,161.98万元和2020年5月变更非公开木募投项目拟投入的33,845.5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1,007.48万元,系2018年7月公司转让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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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利润总额) | 按实际所得税率折算后的承诺效益(净利润/年) | 最近五年实现效益(利润总额)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收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2022年度 | ||||||
1 |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 | - | 8,337.50 | 6,253.10 | - | - | - | 不适用 |
总计 | 8,337.50 | 6,253.10 | - | - | - |
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由于本项目尚未完工,故无法测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