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林州重机(002535)公司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截至2015年6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542,1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及变更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8年7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2,007.48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33,845.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各新设1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41050160618100000026)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41050160615700000256)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注销前专户余额分别为5,414.84元和4,048.15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