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5日以专人传递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8月9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号)有效期届满日(即2024年5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1)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监事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监事摆向荣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