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3-11  海联金汇(002537)公司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2025 年6 月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合并范 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1,100 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 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 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 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 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3 月10 日,公司子公司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泰鸿”)向天津宝钢钢材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宝钢”)出具了《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函》,同意为宁波海立美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 立美达”)与天津宝钢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1,100 万元,担保的期限为2026 年3 月10 日至钢材配送合作协议合同履行 期届满(2026 年12 月31 日)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宁波海立美达根 据钢材配送合作协议合同应支付(或赔付)而未支付(或赔付)给天津宝钢的款 项(以下简称“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1)宁波海立美达根据钢材配送

合作协议合同应支付而未支付给天津宝钢的货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预期可 得利益的损失、利息;(2)天津宝钢取得“应付款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本次宁波泰鸿为宁波海立美达提供1,100 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6,04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90%。 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6,04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90%。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 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