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司尔特(002538)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袁天荣

罗忆松

吴玉光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