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司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情况;
2.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 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 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 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 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5 月22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22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 号安徽饭店二楼九华厅。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其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96,115,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85,93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18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6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4,064,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87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7%。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18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4%。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3,423,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76%; 反对2,65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7%;弃权 36,6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87%。
同意11,37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625%;反对2,65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8767%;弃权36,6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2.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1,838,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94%; 反对4,24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1%;弃权 32,3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5%。
同意9,787,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933%;反对4,24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1765%;弃权32,3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3.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91,893,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75%; 反对4,188,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7%;弃权 33,0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9%。
同意9,842,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844%;反对4,188,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7805%;弃权33,0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
4.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93,627,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15%; 反对2,45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2%;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3%。
同意11,576,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121%;反对2,45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4469%;弃权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0%。
5.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193,465,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8%; 反对2,565,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3%;弃权 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29%。
同意11,414,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581%;反对2,565,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2439%;弃权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0%。
6.审议《关于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93,490,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5%; 反对2,59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1%;弃权 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4%。
同意11,439,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358%;反对2,59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4217%;弃权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5%。
7.审议《关于确认2025 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同意193,305,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3%; 反对2,74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4%;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22%。
同意11,254,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226%;反对2,74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5280%;弃权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