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图控股: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7号)核准,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7,623,76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999,996.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063,927.6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936,068.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15日就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6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云图新能源材料(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图新能源”)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使用和管理,并于2022年12月23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相应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磷矿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新能源材料与缓控释复合肥联动生产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均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公告日专户余额(元) | 账户状态 |
1 |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 | 73180078801700000688 | 0.00 | 本次注销 |
2 |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 | 10000040814 | 0.00 | 本次注销 |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工业大道支行[注] | 4402253429100154356 | 0.00 | 本次注销 | |
4 | 云图新能源材料(荆州)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 | 1813028129200182807 | 0.00 | 本次注销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云中分理处[注] | 17276501040006342 | 0.00 | 本次注销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工业大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云中分理处无协议签署权限,故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其上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