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33),并于2026 年5 月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 《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星期三)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3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3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会议室(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福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7 人,代表股份 576,258,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2 人,代表股份496,432,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783%。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5 人,代表股份79,826,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6 人,代表股 份79,826,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5 人,代表股份79,826,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0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72,877,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3%; 反对3,27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2%;弃权
1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85%。
同意76,445,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44%;反对3,27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018%;弃权1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2,87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3%; 反对3,1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3%;弃权 18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同意76,445,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45%;反对3,1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086%;弃权18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4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9%。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72,867,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4%; 反对3,1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弃权 199,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同意76,435,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12%;反对3,1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987%;弃权199,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73,13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84%; 反对2,9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3%;弃权 191,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同意76,705,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02%;反对2,9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6694%;弃权191,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4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3%。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573,024,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8%; 反对3,0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弃权 203,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同意76,592,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8%;反对3,0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963%;弃权203,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76,354,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06%; 反对3,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8%;弃权 25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25%。
同意76,354,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06%;反对3,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268%;弃权25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72,883,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3%; 反对3,1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3%;弃权 215,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同意76,451,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717%;反对3,1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582%;弃权215,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572,714,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9%; 反对3,3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4%;弃权 20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6%。
同意76,282,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9%;反对3,3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828%;弃权20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566,712,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3%; 反对9,373,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7%;弃权 172,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同意70,280,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406%;反对9,373,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7428%;弃权172,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5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572,881,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0%; 反对3,24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3%;弃权 13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27%。
同意76,449,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97%;反对3,24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665%;弃权13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572,890,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5%; 反对3,196,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7%;弃权 17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同意76,458,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05%;反对3,196,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042%;弃权17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72,953,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3%; 反对3,0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4%;弃权 232,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同意76,520,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87%;反对3,0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505%;弃权232,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5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8%。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
\[13.0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572,78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8%; 反对3,239,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弃权 231,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1%。
同意76,356,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26%;反对3,239,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580%;弃权231,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75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13.02《关于修订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566,778,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8%; 反对9,225,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9%;弃权 25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同意70,346,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233%;反对9,225,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565%;弃权25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5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
\[13.03《关于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566,796,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80%; 反对9,203,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0%;弃权 259,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同意70,364,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466%;反对9,203,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289%;弃权259,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25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
\[13.04《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566,791,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71%; 反对9,19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3%;弃权 268,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
同意70,35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402%;反对9,19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235%;弃权268,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55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3%。
3、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蔡永民先生、钱美芳女士进行了述职,报 告期内届满离任独立董事张熔显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蔡永民先生代为述职。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玉恒、李鹏飞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