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鸿路钢构(002541)公司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万胜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