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查股网  2024-03-14  鸿路钢构(002541)公司公告

关于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43 号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鸿路转债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你公司迟至2024年3月7日才披露《关于预计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