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863号),决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积极推进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