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步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明俊、邓明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有助于控股股东承诺的继续履行,在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履约期限内,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将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确保根本性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兴城集团将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