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步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勇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监事杨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事项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的,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