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目前公司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9.35亿元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正在准备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不超过7.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3.80%。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06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
4.法定代表人:刘明俊
5.注册资本:180,563.0157万元
6.经营范围:工业、交通与民用各类建筑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土石方施工;深基坑支护方案的施工;岩土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价;岩土工程新技术与设备的开发研制;岩土工程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小型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销售工程机械、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租赁工程机械设备;承包与公司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环境监测。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513,833.00 | 550,920.45 |
负债总额 | 227,704.50 | 274,399.53 |
净资产 | 286,128.51 | 276,520.93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9,287.73 | 14,947.76 |
利润总额 | -31,207.90 | -11,173.57 |
净利润 | -28,861.48 | -9,603.00 |
注:上表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
8.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担保方: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被担保方/借款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7.2亿元
3.借款期限:12个月
4.借款利率:不超过3.8%
5.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到期债务
6.担保方式:由北京场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不超过9.35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有充分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2,129.41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270.33万元,均为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96,105.48万元的18.67%。
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