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步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岩土转债”)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岩土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岩土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到期债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不超过9.35亿元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正在准备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不超过7.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3.80%。为提高
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