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步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