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7  中化岩土(00254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4-043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反诉人。3.涉案金额:11,554,729.50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4.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仲裁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反诉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被反诉人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粤0304民初34898号。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1.反诉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法定代表人:易文权2.被反诉人: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11号701室-34

法定代表人:刘忠池

(二)诉讼机构情况

1.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所在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民路123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事实与理由

兹因案涉基坑支护分包工程,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署的《福田区群众文化中心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第四条合同工期约定“4.1工期:

4.1.1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月25日;工期总日

历天数92天,此工期已充分考虑并包含节假日、下雨、高温、低温、大风、停水、停电等各类因素影响。”《分包合同》第5.2.20条约定“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6.2.3项方式收取违约金;因乙方工程延误导致总承包工程竣工时间延迟,乙方不仅需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实际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给予甲方的工期处罚、工程拖延期间的银行利息及工程管理费),还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累计超过15天的(包括中间交工工程),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同时《分包合同》第16.2.3条约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案涉分包工程由被反诉人于2018年11月5日开始施工,于2021年8月13日完成施工,施工天数总计281天。其中因被反诉人施工组织和管理不力等原因导致工期远超合同工期,工期延误长达189天之久,业已构成严重违约。被反诉人理应按照前述《分包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反诉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同时在考虑本案工期违约金计算标准时,反诉人考虑本案分包合同约定比例较高的实际情况,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约定比例在本次主张时调整为1%每天。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反诉人特向被反诉人提起反诉,恳请法庭准予反诉人的全部反诉请求。

(二)反诉请求

1.判令有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支付工期违约金11,554,729.50元;

2.由被反诉人承担本案反诉诉讼费用。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5月19日、2022年8月6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5月27日、2023年9月22日、2024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具体内容请详见当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诉讼、仲裁案件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间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12020年6月新疆高海通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经带纬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2,579.42一审阶段
22021年10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晟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太仓市人民法院1,275.98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063.52万元及相关利息,原告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就其承建的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正在执行中
32022年1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人)、浙江佳源杭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48.84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94万元由上诉人负担。一审判决被告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2,288.78万元及利息损失;被告浙江佳源杭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有权就被告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州佳源广场商业A1-1组团(A、B、C楼)基坑围护工程申请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在工程款2,201.19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受理
42022年2月PENSTONE HONG KONG LIMITED香港恒通有限公司(反申索被申请人)强劲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反申索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ATION CENTRE(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索:27,707.82 反申索: 88,501.98(详见注1)仲裁审理阶段
序号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间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52022年5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粤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3,397.62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8.70万元有原告负担。一审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肥恒大广场4#地块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合同》《合肥恒大广场4#地块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合肥恒大广场4#地块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合肥恒大广场4#地块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823.61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8.05万元,被告负担13.62万元;鉴定费28.00万元由被告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62022年5月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威远县人民法院1,339.29原告重新起诉,现已调解。被告欠原告工程款1,339.29万元,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每月月底前支付200.00万元,余款339.29万元定于2023年5月底前付清;原告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5.11万元。目前正在执行中
72022年6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御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1,617.30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470.10万元及逾期利息;原告向被告开具金额为606.74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在工程款1,470.10万元范围内就被告名下的《宁波恒大山水城ZH09-01-40#地块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剩余工程施工合同》和《宁波恒大山水城ZH09-01-40#地块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剩余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3》项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被告支付原告鉴定费12.94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0.11万元,由被告5.52万元;保全申请费0.5万元,由被告支付。目前正在执行中
82022年7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相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1,042.77一审已判决。判决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10月18日签订的《苏州恒大珺睿庭59#地块二、三期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合同》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737.7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原告有权在被告欠付工程款606.28万元范围内就苏州恒大珺睿庭二、三期项目工程中原告施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驳回原告
序号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间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6.95万元,由原告负担0.14万元,被告6.81万元,目前正在执行中
92022年7月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朝、桂立平追偿权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533.89二审阶段
102022年9月中化岩土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深圳国际仲裁院1,444.07已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78.89万元、质量保证金148.2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48.27万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履约保证金67.16万元、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44.77万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费用人民币0.5万元;仲裁费14.33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112022年9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崇闵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山西富银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恒鸣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水

岚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1,032.18一审已判决。判决原告与被告崇闵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签订的《闵行新城MHC10204单元21A-01A地块晨鸣文化广场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被告崇闵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00.00万元及资金利息;被告崇闵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保证金25.00万元;案件受理费8.37万元,由被告崇闵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0.50万元,由原告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122022年10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徐州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506.85已调解。被告徐州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于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工程进度款1,400.00万元;被告徐州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于2024年5月31日前
序号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间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威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原告在上述第一项约定工程进度款范围内就其承建的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5.44万元及财产保全费0.50万元,由原告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132023年1月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南昌县人民法院1,041.01已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被告双方确认根据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及《封账协议》等约定,被告欠付原告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合计813.21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2.14万元;被告就欠付原告的前述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按以下进度分期向原告支付:自2023年4月起至同年11月止,每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90.00万元,余款93.21万元在同年12月20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4.21万元被告负担。目前已执行完毕
142023年1月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283.65已调解。双方确认被告欠付原告工程款1,057.50万元、履约保证金81.00万元以及前述款项产生的逾期付款利息7.15万元;案件受理费4.94万元,保全费0.50万元,由被告负担。目前已执行完毕
152023年2月梁运卿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广州仲裁委员会4,321.21仲裁阶段。此案件已依法拆分成20个案件,均处于仲裁阶段
162023年4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郭继平、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1,003.92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郭继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003.92万元以及利息;被告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60.61万元的范围内对被告郭继平上述第一项判项中的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受理费为8.20万元,财产保全费0.50万元,由被告郭继平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172023年5月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2,913.09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0.32万元,由上诉人承担。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2,767.81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19.25万元,由被告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序号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间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公司(被上诉人)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82023年5月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王健、吴湘蕾买卖合同纠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388.15已撤诉
192023年5月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东莞仲裁委员会1,049.97已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440.34万元及利息损失、退还履约保证金190.00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退还质量保证金193.74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6.24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退还安全文明保证金77.50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仲裁费用8.60万元由申请人承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202023年5月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东莞仲裁委员会1,003.07已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436.08万元及利息损失、退还履约保证金84.00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退还质量保证金90.57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1.14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退还安全文明保证金181.14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仲裁费用8.29万元由申请人承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212023年9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鼎昌投资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儋州市人民法院1,950.75一审阶段
222023年10月王元海(被上诉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化岩土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53.39被告上诉,现已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上诉人于2024年5月13日前向王元海支付工程款1,646.93万元及利息150.00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7.72万元,保全费0.50万元由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8万元,由上诉人负担。目前已执行完毕
序号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间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
232023年10月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有限公司、王健、吴湘蕾买卖合同纠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3,096.30已撤诉
242023年11月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1,200.00已撤诉
252024年1月桂立平、李朝(反诉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反诉人);第三人: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4,645.29此案件为反诉案件,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经济损失497.64万元;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律师费12.44万元;本诉案件受理费35元,由被反诉人和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13.01万元,保全费0.50万元,被反诉人负担2.88万元,余款10.64万元由反诉人自行负担。目前正在执行中
262024年1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建设集团上海华韵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530.77已撤诉

注1: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4年6月2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PENSTONE HONG KONG LIMITED香港恒通有限公司与强劲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案件涉及的申索金额303,697,313.50港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7,707.82万元,反申索金额970,044,185.67港元,折合人民币约为88,501.98万元。

四、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自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19,521.53万元(含本次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73%。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含本次诉讼)如下:

序号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间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万元)进展情况
12024年2月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1,264.16一审阶段
22024年3月上海强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肥仲裁委员会1,099.67仲裁阶段
32024年4月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1,050.83一审阶段
42024年5月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1,006.60一审阶段
52024年6月鸿远钢构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1,162.01一审阶段
62024年6月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1,155.47已受理
小计6,738.74——
其他金额小于1,000万的诉讼、仲裁合计95项12,782.79——
合计19,521.53——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

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的相关材料;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