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2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步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陈晓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选举陈晓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晓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01月02日
附件:陈晓波先生简历陈晓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8年10月至2023年2月,任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部合同管理岗;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任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审计法务部)审计岗;2024年4月至今,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员工;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公告日,陈晓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陈晓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晓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