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岩: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09  中化岩土(002542)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 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的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张赟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0人,代表股份591,827,83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5,100,93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6人,代表股份546,726,90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7人,代表股份18,101,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8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5人,代表股份18,094,14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88,853,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975%;反对2,5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31%;弃权4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同意15,12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5708%;反对2,5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39%;弃权469,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3%。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88,809,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99%;反对2,5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34%;弃权4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同意15,08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3233%;反对2,5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81%;弃权454,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86%。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88,654,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638%;反对2,70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568%;弃权4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4%。

同意14,92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2.4687%;反对2,70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49%;弃权4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588,768,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31%;反对2,630,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445%;弃权4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同意15,04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0990%;反对2,630,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11%;弃权429,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9%。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88,76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29%;反对2,54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00%;弃权5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

同意15,04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0941%;反对2,54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98%;弃权515,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1%。

(六)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588,919,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086%;反对2,5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31%;弃权40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同意15,19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9332%;反对2,5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22%;弃权40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4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

同意587,19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167%;反对4,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59%;弃权4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

同意13,465,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3895%;反对4,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87%;弃权458,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8%。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587,107,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025%;反对4,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34%;弃权5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

同意13,38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3.9249%;反对4,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64%;弃权55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7%。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587,139,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079%;反对4,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76%;弃权5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

同意13,413,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1017%;反对4,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329%;弃权500,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4%。

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同意587,13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074%;反对4,2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116%;弃权4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同意13,41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0857%;反对4,2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60%;弃权479,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3%。

5.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87,24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259%;反对4,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69%;弃权4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3%。

同意13,52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6900%;反对4,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43%;弃权457,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 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闵丹律师、陈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