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致同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年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付细军先生、彭云峰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童登书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致同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变更范晓红女士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公司报告情况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范晓红 | 2008年 | 2005年 | 2017年 | 2019年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范晓红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且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年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函》;
2、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执业资质证明;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