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权锡鉴)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权锡鉴)作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董事会8次、出席了股东大会4次,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时间/会议届次 | 事 项 | 发表意见 |
1 | 2022年1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5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2年6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关于调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2 | 2022年8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监、高开展交流与沟通,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共同促进公司规范与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在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主持和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着
重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核,构建更加符合公司情况的薪酬考核体系;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及时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论,适时予以科学合理的调整,对完善公司发展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着重对公司重要机构成员的规模和构成的合规合理性予以评审、规范。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xj@ouc.edu.cn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权锡鉴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