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23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2023年8月
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登载于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