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国投证券关于新联电子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联电子本次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变更为实施“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号)核准,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9,999,99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417,621.5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582,377.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2024年11月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044.72万元(含待支付
154.40万元),募投项目分项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446.0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890.42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利息收入,最终以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用途分项 | 项目投资总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 | 分项结项节余募集 | 2024年11月末募集 |
金额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资金余额 | |||||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 | 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 | 18,150.00 | 132,158.24 | 12,113.51 | 已结项 | 22,446.09 | 105,890.42 |
线下服务网点建设 | 30,000.00 | 6,040.99 | 已结项 | ||||
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 | 118,190.00 | 16,890.22 | 拟终止 | -- | |||
合计 | 166,340.00 | 132,158.24 | 35,044.72 | -- | 22,446.09 |
注: ① 项目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② 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
三、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分项“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该分项计划投资18,150.00万元,建设研发中心、客服中心、数据中心、监控中心、调度中心、培训中心。
该分项已经建设完成研发中心、客服中心、数据中心、监控中心、调度中心、培训中心等6大中心,构建了技术保障、管理保障、培训以及考核等4大体系,云服务平台具有10万用户以上的接入能力,运行稳定,完全能够满足现阶段及将来一定时期内的技术和规模的发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分项已于2022年3月结项。云服务平台通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成果暨产品技术鉴定,总体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分布式数据库算法、微功率无线自组网通信技术、一二次融合测量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的环保监测服务平台”获得“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该分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2,113.51万元。
2、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该分项计划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50个,每个网点平均投入金额600万元,计划投资30,000万元。
该分项已经建成线下服务网点74个,覆盖全国19个省市,能够满足市场发
展的需要,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分项已于2022年3月结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方式进行了变更:首先筛选各地有服务团队、具备施工运维条件、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授权其为线下服务商的方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其次是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或控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授权线下服务商按市场化运作,因此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资金投入比预计大幅降低,该分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040.99万元。
3、分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该分项最初计划为20,000户用户提供并安装用户侧设备,每户监测约80个回路,平均每户投资 59,095元,计划投资118,190万元。
投资计划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不断设计改进、工艺优化、规范安装流程等,使用户侧设备的生产及安装成本得到明显降低,同时,用户实际安装监测回路的平均数比预期少,原规划典型的用户通常约安装80个监测回路,但实际安装的监测回路单个用户平均约为20个左右,上述原因导致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单个客户的平均投入从原计划的5.9万元减少到约0.9万元,为达到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收益,公司于2021年8月将募投项目的平台客户数由20,000户调增至45,000户。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募集资金共为19,748户提供并安装了用户侧设备,因部分企业的关停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截至2024年11月末,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有效客户数为13,370户,该分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6,890.22万元。
四、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在2019年4月、2021年8月两次计划调整后,其中“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 “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已经建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2年3月结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的有效客户数也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本次拟终止该分项的原因如下:
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募投项目计划是基于政策环境、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制订的,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市场需求受到影响。同时,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受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经营困难,
使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新客户的开发以及原有客户合同到期后的续签受到局限。此外,公司为控制项目实施的风险,加强了对客户信用和支付能力的评估和筛选,也影响了智能用电云服务的市场拓展。目前,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已经实现了最初规划的系统功能,项目建设达到了阶段性的效果,并形成了成熟的业务模式,“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不再投入募集资金公司也能够正常开展业务,后续将进入常规业务管理。
基于项目建成情况以及市场实际需求,公司认为继续实施“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对业务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分项。
五、新建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
2、实施主体: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公司厂区(西门子路39号、家园中路28号)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额为15,6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项目建设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运用物联网、边缘计算、电气控制、规则引擎等技术建设 “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群聚能耗监测与分析、负荷监测、远程控制、设备运维等多项APP应用,可用一套硬件设备支撑多系统同时运行,具备“软件定义终端,终端即平台”的能力,实现对用户侧各类设备的全面互联与智能控制,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负荷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同时,项目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及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面向虚拟电厂运营商、公共服务机构、售电公司、分布式电站、负荷聚合商等用能单位和能源管理运营主体提供数据增值服务,帮助用户优化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图1: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架构图
(二)项目的必要性
1、顺应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到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2024年8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3.9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7万亿元,增幅扩张步入相对稳定区间,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数字经济融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巩固。
数字经济作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式,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驱动力的新的生产方式在能源领域的具体应用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的实现。
2、公司战略需要
公司坚持“健康新联、价值新联”的发展理念,在保持用电信息采集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顺应国家和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公司从电力设备供应商向能源综合服务商的转型。公司不断进行新业务布局,加强对相关领域研发创新的投入,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抓住行业机遇,加快对能源管理数字化产业的拓展。
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用户和技术上的积累和沉淀,为用户的能源数智化转型赋能,提升公司业务的深度与广度,打造公司在能源数智化领域的地位,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布局。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
(三)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用能,加快能源消费环节节能提效。持续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聚焦工商业可中断负荷、智能楼宇等典型可调节负荷,推动柔性负荷智能管理。以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以提高终端能源利用效能为目标,引导用户实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策略,大力促进智能化用能服务模式创新。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与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能楼宇等用能场景深度耦合,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综合能源服务绿色低碳效益。2024年12月,国家能源局主持召开《能源数智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会议,组织开展能源数
智化转型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城市集中开展项目建设,全面展现试点区域内能源数智化转型对能源动态平衡、新能源消纳和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方面的效果。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新型电力系统以数字信息技术为重要驱动,助力电力系统实现高度数字化、智慧化和网络化。当前至2030年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加速转型期,电力消费新模式不断涌现,终端用能领域电气化水平逐步提升。新能源跨领域融合、负荷聚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等贴近终端用户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分散化需求响应资源进一步整合,用户侧灵活调节和响应能力提升至5%以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源网荷储智慧融合发展。云大物移智链边等数字化技术,以及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智能化技术在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侧逐步融合应用,推动传统电力发输配用向全面感知、双向互动、智能高效转变。
2、数据多场景应用和多主体复用
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与2015年“互联网+”行动相比,“数据要素×”实现了从连接到协同、使用到复用、叠加到融合的转变。复用是“乘”的主要支撑手段,通过“乘”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要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二是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三是要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实现知识扩散、价值倍增,开辟经济增长新空间。数据要素是中间产品,应用是最终产品,一个中间产品的作用,通过复用,在无数最终产品的价值中实现,这种一对多的关系,体现了乘法的作用。而复用则体现了应用导向、需求导向的方向,有利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让价值实现倍增。数据复用通过数据的融合、重组和复用,极大地推动了产业转型和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呈现。这种规模效应和零边际成本使得数字经济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推动经济的高效运行和创新发展。
公司“数据统一采集,数据多维复用”的商业模式和技术路线,克服了为实现和满足单一业务场景而进行数据采集的投资成本高、数据利用率低、投资回报率低的难题,通过对各个应用场景的数据统一采集,实现用户侧各类数据全域量
测,构建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实现数据资产的多场景应用和多主体复用,降低资本投入,提高产出效率。
3、为虚拟电厂提供数据服务的市场机遇
近年来,我国常规电源比重持续下降,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比重不断上升,由于新能源较高的波动性和随机性,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所需的灵活性调节资源日趋紧张,电力平衡的方式亟需由“源随荷动”转变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虚拟电厂是解决消纳问题的关键一环,虚拟电厂通过先进的控制计量、通信等技术,将分布式电源、储能、负荷等各类分散可调电源和负荷汇聚起来,通过数字化等手段进行协调优化,形成一个特殊的虚拟的电厂来进行管理调度,参与电力市场。虚拟电厂在具备分布能源集合、电力能源网络管理、源荷供需优化的基础上,以云中心形式,贯穿“电源端”“电网输配端”“负荷端”,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促进市场主体的协同发展:①发电企业,降低调峰市场总成本费用,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系统对新建电源的投资需求等;②电网企业,提升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减少电网的投资与建设等;③电力用户,分布式光伏、电动车、用户侧储能等产销结合为新型用户提供售电途径,降低用能成本等。
2024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各地方也出台虚拟电厂的相关政策,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深化与发展,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绿电交易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等逐步放开,虚拟电厂的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图2: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及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中电联公司拥有数据采集与服务的丰富经验和技术积累,高性价比的数据采集与通信组网能力,在数据采集和信息化服务上具有优势,公司始终将数据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数据采集的及时、准确、完整,能够满足虚拟电厂数据采集时效性和准确性,持续提供优质的数据服务。
4、综合能源服务持续深入
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始终坚持节能优先方针,用好能耗双控指挥棒,将能耗强度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并推动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大力发展节能降碳技术和产业,全面提高能源效率,持续下降能耗强度。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管理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提升各主体节能提效内生动力。创新市场化节能方式,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积极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组织重点企业提升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近年来,中国节能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2024-2029年节能服务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报告》,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预计2024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将达到5,354亿元。中国政府对节能服务行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多种方式,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图3:我国全社会电力消费量(亿千瓦时)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图4:工商业用电占比稳定在 83%以上(亿千瓦时)
资料来源:wind在“双碳”目标、新能源发展和产业数字化等趋势下,综合能源服务将面临多重发展契机。针对工业企业中大量存在的空压机、制冷机、锅炉等通用型公辅系统,采用数字化平台提供设备状态监测、设备管理、能效优化等功能降低能源系统运行成本。公共建筑主要能耗为空调(含供暖,占比约50%)、照明(占比约20%),空调系统优化专业性要求高,需要有效的数字化平台提高能效管理水平、降低运行维护成本。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
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以医院为例,国家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中的万元收入能耗,是医院运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体现了医院在创造收入的同时所消耗的能源情况,不仅反映了医院在能源使用方面的效率,也体现了医院在运营管理上的精细化程度。公司建设的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利用先进技术为合理调配能源提供数据支撑,降低用能成本,同时平台还提供设备运维数字化、故障诊断、少人值守、自动派单等功能,降低运维成本。
5、空调柔性调控的规模化推广
2023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202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在尖峰负荷问题突出或新能源消纳困难的地区实施高比例需求侧响应。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立需求侧灵活调节资源库,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和价格机制,充分激发需求侧响应活力,实现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或以上,着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10%左右。202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全国如江苏、陕西、上海、重庆等十多个国网省公司迅速行动,加快开展非工空调负荷智慧调控能力建设。以陕西为例,近年来,陕西全省空调负荷占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据统计,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省最大空调降温负荷为1420万千瓦,占夏季全省最大负荷35.8%,其中西安地区最大空调降温负荷为591万千瓦,占夏季全市最大负荷51.9%。当前空调负荷占比的加大,已成为电网峰谷差拉大,尖峰负荷凸显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司积极参与各地空调柔性调控项目的试点,提供了完整的空调负荷控制解决方案,实现了从用户端用能数据的采集到主站的统一控制,有效提升了电网的智能化调控能力,在陕西、上海、重庆等地的试点得到了用户的认可。
6、公司长期的行业积累,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用电信息采集和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的经营,公司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品牌形象,截至2024年11月底,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有效客户数为13,370户,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品牌优势为公司开展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的建设方面有多年积累,是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从主站系统、通信组网到终端采集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厂家,承建多个省级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具有强大的信息采集及数据处理能力。公司拥有多项行业先进核心技术,参与用电信息采集企业标准、能效监测国家及行业标准、电力需求响应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多项标准的制定,是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一级机构”。同时公司已拥有线下服务网点70多个,覆盖全国19个省市,构建了完整的数据服务体系,公司在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打造了一支专业技能突出、凝聚力高、执行力强的优秀团队。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无需办理环境保护评价批复文件。
(五)项目投入概算及进度
1、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资金投入
项目 | 建设分项 |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万元) |
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 | 研发投入 | 6,500.00 |
实验室建设 | 5,000.00 | |
用户侧系统建设 | 4,100.00 | |
合计 | 15,600.00 |
2、项目进度计划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六)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规划一期二期全部达产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5.74%(税后)。以上数据为公司依据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测算的结果,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
(七)项目主要风险提示
1、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虽然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也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宏观经济波动、政策推进不及预期或者发生重大调整、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技术发展更新、竞争加剧、新业务市场推广不及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收入和利润等存在不能按预期实现的风险。
2、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系基于历史项目经验、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等制定的,但是在后续实施过程,研发难度、客户需求变化、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面临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3、财务风险
项目实施后,将使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加,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若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将存在导致公司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
截至2024年11月末,“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105,890.42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以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原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中15,600万元投入实施“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其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政策和机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积极寻找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优质项目,在充分论证可行的前提下,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方向,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变更为实施“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国投证券对新联电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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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肖江波 孙素淑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