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本次议案14.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yiming.liu@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