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春兴精工(002547)公司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8日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部分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戚振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戚振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戚振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戚振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戚振东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当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戚振东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阮晓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阮晓鸿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向公司出具《承诺书》,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阮晓鸿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阮晓鸿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于2023年6月5日(周一)15:00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承诺书;

3、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