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春兴精工(002547)公司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陆文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认可,同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共同为金寨春兴的融资事项,向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及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措施,是为了满足金寨春兴的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而实施的对外反担保事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实质上是安徽金园为金寨春兴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本公

司及子公司对安徽金园的反担保,并非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行为而形成的担保。本次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其实质是担保人安徽金园为公司子公司金寨春兴的融资提供担保在先,公司及子公司为安徽金园的该项担保所提供的一项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7月7日15:00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