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关于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1  春兴精工(00254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孙洁晓先生于2023年11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7.89%,孙洁晓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1、2、3、1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