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认可,同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整体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向相关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授信额度为最高授信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
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2024年度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
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