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春兴精工(00254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繁昌春兴作为繁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经繁昌春兴申请,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繁”)为繁昌春兴的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公司拟为芜湖金繁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本次对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04-02法定代表人:强斌注册资本:43358.2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龙亭东路2号办公楼三楼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

2、股权结构

芜湖市繁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3446%;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3.7556%;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495%;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持有6.5504%。

3、财务数据情况:2023年总资产67,742万元、总负债21,935万元、净资产45,807万元、营业收入1,312万元、营业利润-629万元、净利润333万元

4、芜湖金繁与春兴精工、繁昌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芜湖金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信用反担保范围包括: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乘以实际占用天数)及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担保费,甲方向借款人追偿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催收费用、差旅费用等;甲方实现反担保权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损失。

(二) 信用反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日起两年。

(三) 信用反担保方式

本信用反担保合同乙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同意借款人未按融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代偿时,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甲方自代偿之日起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自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全部款项。

乙方同意:乙方信用反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权反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为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办理贷款所需,有利于繁昌春兴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虽为芜湖金繁,但本次担保实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的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为繁昌春兴,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会加强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控,保障繁昌春兴的资金流动性。综上所述,本次担保实为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为保证繁昌春兴的实际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8,94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69%,占总资产的43.97%。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683.17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21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046.00万元。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55,47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87%,占总资产的8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