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独立董事张山根先生、阮晓鸿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就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00万元的借款办理续贷,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园”)为金寨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担保。为保证金寨春兴的经营发展所需,同意公司及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事项,分别向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及机械设备抵押反担保措施。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