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关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调整前“金农转债”转股价格:6.80元/股
2、调整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6.81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11月22日
4、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4,1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78,100股的回购价格为2.9238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的回购价格为2.93元/股。
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A×k)/(1+k),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计算如下:
P0=6.80元/股
A=(1,478,100×2.9238+96,000×2.93)/1,574,100=2.9242元/股
k= -1,574,100/806, 117,320= -0.1953%(注:806,117,320为回购前总股本)
P1=[(6.80+2.9242×(-0.1953%)]/(1-0.1953%)=6.8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金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80元/股调整为6.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2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