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关于金农转债到期暨停止交易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农转债”到期暨停止交易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止2024年3月8日股票收市后,“金农转债”仍未转股的,公司将以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金农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金农转债”停止交易日:2024年3月6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金农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金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8号”文核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金农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28号”文同意,公司6.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4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现将“金农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为债券面
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即“金农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金农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4年3月5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农转债”,“金农转债”将于2024年3月6日开始停止交易,到期日为2024年3月9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金农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金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 可转债兑付摘牌
“金农转债”将于2024年3月9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相关公告,完成“金农转债”到期兑付摘牌工作。
四、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18年3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166108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