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述人员于2024年2月7日增持公司股份共35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5、增持时间:2024年2月7日
6、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 主体 | 职务或关联关系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前持股情况 | 增持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 股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 股 比例(%) | ||||
唐飞兵 |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 100,000 | 3.41 | 0 | 0.00 | 100,000 | 0.0124% |
郑 玲 | 公司总经理钱子龙先生之近亲属 | 50,000 | 3.34 | 0 | 0.00 | 50,000 | 0.0062% |
赵立君 |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文彬先生之近亲属 | 100,000 | 3.40 | 0 | 0.00 | 100,000 | 0.0124% |
高家梅 |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之近亲属 | 100,000 | 3.38 | 0 | 0.00 | 100,000 | 0.0124%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后续暂无继续增持计划。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