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5  金新农(00254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初步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签署意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目前尚在履行中。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与保国利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国利民”)于2024年3月14日在深圳市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拟深度合作,共建前海大易平台(“前海大易”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大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简称),开展国际农产品贸易等相关业务。

公司本次与保国利民公司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合作进展顺利,双方将一步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保国利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Baoguo Limi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6267397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琚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元港币
注册地址(英文)UNIT C 9/F WINNING HOUSE 72-76 WING LOK STREET SHEUNG WAN HK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贸易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保国利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保国利民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4、经查询,保国利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内容

1、合作原则

在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和保国利民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的总体原则,建立全面、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2、合作范围

公司和保国利民公司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地域、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就白糖、大豆等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国内渠道资源整合、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

3、合作平台

为深化双方合作,双方同意将以股权合作模式共建前海大易平台,保国利民公司承诺:将能导入的农产品大宗业务全部导入前海大易,包括但不限于白糖、大豆、豆粕、肉制品等,从合作之日起,相关业务协议全部转移到前海大易,配备专业交易人员。

4、协议生效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

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和保国利民公司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开展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等业务,是公司成本领先战略的持续推进。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指导、促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构成双方具体合作业务(项目)项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合作业务的具体开展有赖于双方未来的密切协作,能否达到预期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执行情况

协议合作方协议内容披露日期截至目前执行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决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帮助公司建成“智能友好、穿透可视、功能强大、安全可靠”的司库系统2022年11月15日履行中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2024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及后续增持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