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在公司内部网络公示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限不少于10日。公示期间,公司任何部门、下属子公司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或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3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