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06  宝鼎科技(002552)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购买其持有的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宝鼎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100.00%股权、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废金属”)100.00%股权和杭州市余杭区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小贷)42.5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出售”,上述标的资产以下合称“出售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议了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及出售的相关议案,一致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收购及出售资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本次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交易方案,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金都矿业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出售资产将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若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调整价格后再次挂牌。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宝松先生承诺将由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指定关联方以合计37,752.75万元的价格参与摘牌宝鼎重工100.00%股权、宝鼎废金属100.00%股权。因此,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次收购及出售资产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收购及出售资产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3、本次收购的交易定价依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按评估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为本次收购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出售资产将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对手方、成交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本次出售的挂牌底价依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方式过程公开、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将本次收购及出售资产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谭 跃、杨维生、王世莹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