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22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世莹女士的辞职报告,王世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由于王世莹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世莹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王世莹女士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世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世莹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沈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林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王世莹女士的《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5日
附件:《沈林华先生简历》
沈林华: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浙江广播科学研究所会计、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广播电视厅计划财务处会计师、副处长(主持工作),浙江人民广播电台计划财务部主任,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总经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党委委员。现任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华栖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日,沈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