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1,836,7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6.2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共持有公司股份17,399,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已减持公司股份4,4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现持有公司股份17,399,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183号13幢105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7月至9月 | ||||||
股票简称 | 南方精工 | 股票代码 | 00255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43.68 | 1.27% | |||||
合 计 | 443.68 | 1.2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 行 贷 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40 | 5.00 | 1,296.32 | 3.72 |
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43.677 | 1.27 | 443.677 | 1.27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83.677 | 6.27 | 1,739.997 | 4.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3.677 | 6.27 | 1,739.997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股份变动系依据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2024-028号《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减 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旭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99,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公司股东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上海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九日